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2024年第54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现公告如下:
一、 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二、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30日
右美沙芬
右美沙芬,全称氢溴酸右美沙芬,是具有镇咳效果的右旋性吗啡衍生物,常用于治疗各种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常规剂量下,右美沙芬的活性代谢产物右啡烷与位于髓质的σ阿片样受体结合,通过抑制延脑的咳嗽中枢,起到止咳作用。
但因为右美沙芬毕竟是吗啡类的衍生物,具有和吗啡相似的特性,若是滥用,可出现认知和情绪的改变,表现为注意力不集中、大脑空洞感、口齿含糊等;大剂量服用则会对大脑造成损伤,还会有致死的风险。
咪达唑仑
咪达唑仑,俗名力月西,具有镇静、催眠作用,滥用导致谵妄、幻觉、心悸、呼吸抑制,与其他毒品混合使用,会导致昏迷、失去知觉,对人的身体危害极大。
警方提醒
大家在使用药物时,应详细阅读说明书明确药物成分和使用说明,并在医生推荐剂量下使用,切忌凭经验用药,避免药物滥用给身体健康带来损伤。发现有非法出售管制药物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