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长三角船舶检验“就近申请、就近检验、就近发证”
发布日期:04-27 13:50:30来源:浦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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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通检互认试点第二阶段推进会暨“1+6”党建联盟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在沪成功举办,标志着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全面实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上海海事局、上海组合港管委办、江浙沪皖船舶检验机构、中国船级社及农业农村部渔政保障中心等14家单位相关领导及人员出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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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5月1日起,长三角三省一市船舶在营运期间可就近选择区域内地方船检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在长三角区域船检机构间互认。和小汽车异地检验类似,打破了检验的地域限制,实现长三角区域内船舶检验“就近申请、就近检验、就近发证”,区域内超1.4万艘船舶将享受到该高效便利的服务。截至目前,已有800多艘船舶享受到了试点带来的便利,节约经济成本超百万元。


会议明确,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导部署、上海海事局组织协调,长三角三省一市船舶检验机构充分发挥区域内各船检机构资源优势,统一标准、协调行动、共享资源,切实“握指成拳”、凝聚合力,为通检互认试点的全面落实落地奠定了基础,并充分肯定本次以党建为引领推动长三角船检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签约仪式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检验管理处党支部、上海海事局船舶检验管理处党支部、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第六党支部、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水上局二支部、浙江省舟山市船舶检验中心党支部、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船舶检验部党支部6家成员,围绕“服务航运、降本增效”这一目标签署“1+6”党建联盟共建协议,旨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探索形成具有特色的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合作方式,进一步促进区域船舶检验工作高质量发展,帮助航企降本提质增效,落实落地“高效办成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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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船舶检验在全国范围内“通检互认”是交通运输部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本次在长三角区域内先行先试将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下一步开展全国通检互认工作试制度、探新路,通过制度创新,为交通强国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文字:杨珍莹 葛子懿 谢恺杰

编辑: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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